中关村综保区政策要点
来源:海淀区商务局
作者:海淀区商务局
日期:2023-11-23 11:35:47
1-1 税收政策
[ 保税 ]
境外货物及区内加工所需原材料等入区不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区内企业之间保税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 免税 ]
? 基建物资及设备进口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含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
? 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 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 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器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 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 退税 ]
境内区外货物,设备以出口报关方式入区视同出口, 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退消费税和增值税)。区内企业(增值税—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除外)从区外购进并用于生产耗用的水(包括蒸气),电力,燃气视同出口货物实行退税。境内区外货物,设备属于原进口货物,设备的,原已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海关不予退还。
[ 出区征税 ]
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征税。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可以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注:相比一般贸易,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在税收政策上享受优惠在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以内(消费者单次交易不得超过 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不得超过26000元)进口的跨境电商商品,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经批准或授权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
赋予区内企业增值税—般纳税人资格政策,经备案试点的区内企业可自愿申请成为试点企业(一旦成为试点企业不能退出),自资格生效之日起,享受进口自用设备暂免进口税收后按内外销比例年度补缴税款/内销货物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进口税收以及缓税利息/外销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等具体政策。 该项政策允许试点企业参与国内税收抵扣环节,有效降低企业成本。适合企业类型:—是“X”型且国内采购比例较大;二是内销比例大且进口自用设备金额不大;三是企业对入综保区意愿不大,但被划入综保区规划范围内且搬迁成本较高。
[提前适用税收政策]
自国务院批准设立综保区之日起,对拟入区企业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等,在确保海关有效监管的前提下, 可享受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注:机器设备可以安装调试,不可以用于生产。目前该政策己率先在海南落地实施。
1-2 外汇政策
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1-3 支持研发创新
[促进研发创新]
除禁止进境的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为研发从境外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区内使用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注:仅适用于有形的研发材料,且应当设立专门的保税研发电子账册。该项政策的核心在于“免证”和“据实核销“,解决企业许可证申领难和研发企业核销难的问题。
[支持医疗设备研发]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的医疗器械用于研发、展示的,可不办理相关注册或备案手续。
[开展检测维修]
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保税维修发展沿革:国产出口货物售后维修、区内企业内销产品返区维修、境内外维修、保税维修、全球维修(个案审批)。
1-4 贸易便利化措施
? 对注册在综保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不具备实际入区条件的,可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 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 允许非保税货物以非报关方式进入综合保税区,与保税货物集拼、分拨后,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
? “四自一简“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简化海关业务核准手续,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自主备案,合理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
? 优化信用管理。综合保税区内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
? 简化进出区管理。允许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实施便捷进出 区管理模式 (通过现有的数据联网,智能化卡口等手段对其实施分类管理,由企业自主选择非申报方式入区,海关实施后续监管)。
? 创新监管模式。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已获批 的人用疫苗或体外诊断试剂,允许在具备必要监管查验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内查验。境外入区的食品,如需检测的,在抽样后即放行,对境外入区动植物产品的检验项目,实行“先入区、后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后续处置。
? 促进文物回流。文物自境外入区实施入区登记审核。艺术品在综保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免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促进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