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清单

政策清单干货集锦(五)

来源:区商务局

作者:区商务局

日期:2022-5-26 17:18:19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

政策干货:对示范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适用对象:在示范区内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适用范围: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1号)

政策干货: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对象: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适用范围: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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