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见诚:2025年度临空区大兴片区行政相对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来源:大兴自贸办
作者:大兴自贸办
日期:2026-4-13 9: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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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根据信用管理办法,临空区大兴片区以年度为单位,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综合性信用评价,将信用评价结果分为“四等九级”:即A等(A、A-级)、B等(B+、B、B-级)、C等(C+、C、C-级)、D等(D级),并通过绿、黄、橙、红不同颜色区分信用状况。
事前信用核查与审批模式适用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前,由临空区大兴片区管委会审批部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等级前置核查,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审批模式分类适用。
对信用评定为 A 级的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办理临空区大兴片区管委会行政权力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可享受“一对一”帮办代办的“绿色通道”。
对信用评定为 C 级及以上的行政相对人,可适用“告知承诺制”“备查制”“云踏勘”“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容缺后补”及临空区制定实施的其他改革创新审批模式。
对信用评定为 C-级及以下的行政相对人,不予适用临空区大兴片区改革创新审批模式,政务服务窗口负责告知行政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
事中信用分级管理
临空区大兴片区管委会在履行“告知承诺”“备查制”“云踏勘”“容缺后补”等适用改革创新审批模式事项的核查过程中,按照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分级管控和差别化管理。
对信用评定为 A 等或 B 等的行政相对人,在跟踪检查周期、方式等方面,实施相对简约的核查。
对信用评定为 C 级、C+级的行政相对人,在跟踪检查周期、方式等方面,按照常规频次、方式进行核查。
对信用评定为 C-级及以下和在评价周期内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关注对象的行政相对人,采取重点核查、增加检查比例和频次等相对严格的管理措施。
事中事后信用联动管理
临空区大兴片区管委会负责将行政相对人评价结果以实时查询、定期推送等方式与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及时共享,供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中参考使用。对拒不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行政相对人,可建议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
目前,临空区大兴片区已构建起“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改革创新工作”的政策体系与“制度+机制+平台+人员”四位一体保障体系,形成“信用越好、审批越易”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信用+政务服务”改革,营造出守信互信、公平高效的营商氛围,持续建设“信用管理服务创新先导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