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商融合|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北京CBD巡回审判涉CISG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CBD管委会
作者:朝阳区商务局
日期:2026-2-24 11:26:27
2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北京CBD党群服务中心(白领驿站)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适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区域内SKP、华彬、首创环保、盈科、金诚同达等40余名企业代表现场旁听了案件宣判及后续法律讲解。
本案原告为一家格鲁吉亚公司,被告为一家北京进出口公司及其股东。双方于2024年1月签订拖拉机买卖合同,原告依约支付全部货款后,被告迟迟未发货,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相关损失。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本案是否应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及被告提出的原告行为妨碍其经营之抗辩是否成立。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营业地位于格鲁吉亚,被告营业地位于中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且无公约规定的排除适用情形,故本案应当自动适用该公约。依据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被告收到货款后未履行交货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返还货款、支付利息及赔偿集装箱损失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本案主审法官张琦结合案件,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识别、管辖与法律适用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自动适用与排除情形等企业关切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讲解与答疑,增强了企业对国际商事交易规则的理解与风险防范意识。
现场旁听的企业代表与法律专业人士对此次巡回审判给予了积极评价。“这种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并结合案例现场释法的形式,为我们和客户提供了非常精准的规则指引与风险提示。它不仅仅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更是一个宝贵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观摩平台,极大地增强了我们对北京法院商事审判专业性与国际公允性的信心。”“活动直接提升了我们处理跨境合同纠纷的实务能力,对国际条约的适用有了更直观的理解。这类审判普法活动切实优化了区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北京CBD建设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是高效的助推。”
在当前全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背景下,我国法院恪守“条约必须信守”原则,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对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朝阳法院准确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平等保护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事人在华合法权益,是积极履行国际条约义务、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与对外开放的生动司法实践。
下一步,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合作,依托常态化巡回审判与普法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规范国际商事秩序、化解跨境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