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来源:市“两区”办
作者:市“两区”办
日期:2024-11-12 17:33:16
现场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2张2英寸正面免冠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及电子版照片(刻录光盘提交)
(二)申请人有效外国护照和签证。
(三)北京市“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四)申请人曾具有中国国籍,需提供曾取得外国定居资格凭证、入籍纸或户籍誊本、入籍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五)《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复印件。有关任职单位、职务及个人情况等信息应与北京市“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推荐函一致
(六)申请人个人简历(18周岁至今,要求年份和月份之间连续)。
注:
1.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并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3.申请人如需在“绿卡”上打印中文姓名,应在申请表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栏目中明示是否打印中文姓名。
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