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延庆区
作者:延庆区
日期:2021-12-1 13:12:44
为贯彻落实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延庆区“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依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以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园区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举措,全力推动延庆园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特此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22年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在经济体量上快速发展,园区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总销售收入达到160亿元;在创新方面突破一批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一批企业发展难题,提供整体综合解决方案;在产业方面聚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高新企业,逐步形成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企业聚集区。
到2025年在企业规模上实现集聚一批国内外领先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相配合的企业生态圈,引领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在区域综合贡献上实现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经济支柱作用更加明显。
二、产业支持方向
(一)支持领域
1.新能源产业领域:支持在延注册落地的新能源创新主体围绕新能源高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新能源基础设施及产业园建设、新能源制备储运及检测、新能源燃料电池发动机、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型清洁能源生产装备、清洁能源供暖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研发领域。
2.能源互联网产业领域:支持在延注册落地的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网建设,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数据交换及安全、智能交易体系研发,人工智能、微网管理、综合能源服务平台运营等领域。
(二)支持措施
1.支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企业关键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围绕上述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对于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在关键核心技术及设备上有所突破的企业,组织行业专家对技术原创性、领先性等标准进行评估,对达到标准的主体,可根据企业在研发、试验、验收阶段,按每阶段40%、30%、30%的补助方式,给予总研发投入的20%、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支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围绕上述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对于将自主研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延庆落地生产转化,或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等方式承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的主体,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科技成果、合同等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合同额的2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研发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收入的2%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支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支持企业围绕智慧城市、近零碳冬奥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对于将自身新技术新产品在国家重大工程中示范应用,或为重大工程提供应用场景服务的企业,组织行业专家对服务示范效果进行评估,对达到标准的主体,按照不超过合同额的3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经北京市相关部门认定或在本地区生产的拥有专利技术的新能源能源互联网产品及首台(套)产品可列入新技术、新产品采购目录,并且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优先进行购买。
4.支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围绕新能源能源互联网产品设备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环节,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对于主导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及市级标准的主体,组织行业专家对相关标准资质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
5.支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特色示范园的开发运营。支持企业围绕中关村延庆园产业发展定位和创新功能布局,实施特色示范园的开发运营,提升特色示范园的空间承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对于为入驻企业提供研发孵化、中试检测、市场和供应链资源对接、投融资等产业服务,且入园企业达到40%入驻率标准的开发运营管理机构,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3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连续不超过3年的资金支持。
6.支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等院校、产业联盟、科研院所等科研载体在延庆进行科研布局。对于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并搭建经国家、市级相关部门批准认证的创新平台。组织行业专家对相关资质进行评估,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主体,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为研发企业提供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规模化试生产等公共服务的服务平台。组织行业专家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对达到标准的主体,按照服务合同的2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0万元的资金支持。
7.支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总部企业聚集。
支持行业带动性强、行业具备影响力、资产合计和年营业收入均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国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的龙头企业在延庆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推动新能源能源互联网及相关产业集聚。对于经北京市相关部门认定符合北京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延庆区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奖励。
8.支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重大示范项目建设落地
支持企业围绕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绿色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等应用场景,实施重大示范项目建设。对于在延庆区布局规划建设新能源产业园、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主体,并被列入国家、市级层面和区级层面认定的重大示范项目的,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不高于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补助。对于纳入市级以上的重大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给予“绿色通道”待遇,并且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土地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及用能指标上给予优先保障。
9.其他。对于新能源能源互联网领域各核心技术及设备取得重大突破的项目,由区科委(延庆园)会同新能源能源互联网专家顾问委员会组织项目评审,对项目的重大性、可行性、影响力、支持建议等进行综合审议,形成建议报告,报区政府专题会研究审定给予支持。
三、附则
(一)本措施支持资金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延庆园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发展新能源能源互联网产业。
(二)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科委(延庆园)会同区发改委负责解释说明,组织实施。
(三)本措施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享受本措施的同时不再享受区内其他同类支持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措施随之调整。